【电诉宝】“死无对证”?“小红书”商家被指货不对板 消费者协商时发现原链接已下架-世界快看
近日,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接到用户投诉“小红书”商家货不对板,实际到手商品只有一半,且原商品链接已下架,可谓是“死无对证”。(详见网经社专题:“小红书”退款问题霸王条款退换货难等顽疾难除http://www.100ec.cn/zt/xhsts/)
12月10日,江西省的王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2年12月7日在小红书平台的烟柔旗舰店购买了烟柔10排大容量假睫毛,但收到货后王女士发现只有5排。之后她找商家客服协商,商家客服狡辩不认。并且王女士所购买的商品链接已经下架,可谓是“死无对证”。
(相关资料图)
王女士认为,商家的行为属于欺骗消费者,侵害了她的消费者权益,王女士要求商家进行赔偿,并希望平台能够严格审查卖家的产品链接,严厉打击发货产品与链接详情不符的行为。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据网经社企业库(COP.100EC.CN)显示,小红书隶属于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2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法定代表人曾秀莲。小红书自称是提供出境购物信息、分享购物需求和心得的平台,致力于搜集各地达人心得,为出境购物爱好者提供详细的购买攻略。
根据“电诉宝”受理的数字零售中社交电商领域用户有效投诉显示(依据投诉量排行),小红书排名第一位,最新评级为“谨慎下单”。2022年至今,同样被投诉的社交电商领域平台还有:达令家、淘粉吧、一直娱、云集、nice、蜂雷、斑马会员、甩甩卖、实惠喵。
此外,“电诉宝”受理用户维权案例显示,2022年三季度,小红书还疑似存在发货问题、退款问题、虚假促销、退换货难、冻结商家资金、商品质量、物流问题、订单问题等问题。
【案例一】“小红书”商家被指恶意拖欠退款 平台介入才回复消息
12月1日,广东省的吴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11月25号在小红书平台购买了一套衣服,价格155元。后面吴先生家这边发生疫情,吴先生本人也不太想要这件衣服了,于是申请退款,商家一直拖到12月1日。吴先生本人要求立刻退款,但商家恶意拖了好久,吴先生催急了对方又说等商品拦截。吴先生怀疑商家没钱退给他了,已经拖了七八天了。吴先生还称,之前发信息商家都不回,申请平台介入后才回信息。
【案例二】用户投诉“小红书”客服相互推诿 态度极其恶劣
11月11日,河南省的雒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2年11月5日在小红书新疆特色干果的店购买1000克腰果,实收100克,下单时页面显示仅限新人优惠60元,雒女士下单选择1000g,优惠后实付26.8元。但卖家发货后优惠页面消失,收到货为100g。雒女士表示,该问题已投诉至小红书客服,小红书客服相互推诿,最后强硬挂掉电话,态度极其恶劣。雒女士的诉求:要求卖家补发900g腰果。
【案例三】“小红书”商家被指售卖过期食品 消费者要求依法赔偿
10月17日,浙江省的崔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2年10月5日在小红书D&J海外旗舰店购买了BLACKMORES虾青素,保质期是22年7月20日内,已经过期。崔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每天都在食用,天天拉肚子,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的原因,偶然看到才发现已经过期。崔女士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崔女士表示希望能依法赔偿,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
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运行10余年来,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影响1亿+网络消费用户,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24h在线、自助维权、同步直达、实时处理、进度查询、评价体系、法律求助、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目前,平台“绿色通道”服务向广大网络消费平台开放,平台可自主申请入驻,实时受理、反馈和查询用户满意度评价。为了更好地营造公开、透明、健康的电商消费投诉环境,“电诉宝”公开版已正式上线,新增用户投诉实时受理动态、月度平台投诉量TOP10、热点投诉地区、投诉榜(依据投诉量排行)等模块,让投诉过程透明化,一手掌握信息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