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网络支付产业向纵深发展:业务规模保持增长,市场集中度略有下降
业务规模保持增长,市场集中度略有下降——
网络支付产业向纵深发展
本报记者 陈果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日前发布了《中国支付产业年报2022》(以下简称《年报》),介绍2021年我国支付产业发展概况。《年报》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从事支付清算结算服务的各类持牌机构4300余家,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基础设施运营机构等。此外,还有数量众多的外包服务机构、金融科技公司、软硬件设备提供商和检测认证机构等上下游机构。不同类型的支付服务市场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支付产业向纵深发展。
《年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银行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4395.16亿笔4415.56万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3.90%和10.03%,业务金额增速较上年增长3.85个百分点;支付机构共完成支付业务(含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交易)11396.20亿笔416.73万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9.48%、17.17%,有力助推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支付产业近年来的发展中,以移动支付为代表的网络支付业务是其中的亮点,已经成为我国支付产业在全球的亮眼名片。数据更为直观地反映了变化:2021年,我国银行机构共处理网上支付业务1022.78亿笔2353.96万亿元,分别是2012年的5.32倍和2.86倍。而移动支付业务量的增速则更让人惊叹,2021年国内银行处理的移动支付业务笔数和金额则分别是2012年的282.67倍和228.13倍。10年间,移动支付从一个新兴支付方式已发展成为被公众广为接受且使用最为频繁的零售支付方式之一。
2021年,我国网络支付业务规模继续保持增长态势。2021年,我国银行机构处理网上支付业务的笔数和金额分别较上年增长16.32%和8.25%;处理移动支付业务笔数和金额分别较上年增长22.73%和21.94%。从业务金额上看,银行机构仍然保持主导地位。银行机构处理的网上支付业务和移动支付业务的金额分别是支付机构处理同类业务金额的41.03倍和1.47倍;笔均业务金额分别是支付机构的57.71倍和9.65倍。
支付机构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1439.57亿笔57.37万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50.06%和5.19%,笔均业务金额398.55元;共处理移动支付业务9960.03亿笔359.49万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7.01%和19.38%,笔均业务金额360.93元。
随着市场竞争的逐步充分,网络支付的市场集中度略有下降。支付清算协会的统计数据表明,网络支付交易金额排名全国前10位的银行机构业务量之和占协会银行类会员单位网络支付业务总金额的83.75%,较上年减少7.63个百分点;网络支付交易金额排名全国前10位的支付机构业务量之和占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总金额的96.25%,较上年减少0.48个百分点。
网络支付的快速普及和安全性提升,也让网络支付用户基础更加稳固。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9.04亿个,较2020年底增加4929万个,占网民整体的87.6%。协会银行类会员单位的网上支付客户总数为22.57亿个,较上年增长3.82%;移动支付客户数量为37.81亿个,较上年增长7.91%。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的支付账户总量为57亿个,较上年增长10.42%。其中,单位支付账户3245.32万个;个人支付账户56.68亿个。
《年报》数据还显示,2021年,支付清算行业向实体经济让利、降低实体经济经营成本成效显著。自降费政策实施以来至2021年底,支付清算协会会员单位累计为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减少手续费支出96.66亿元,其中惠及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微主体69.38亿元。同时,在涉赌涉诈“资金链”打击治理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共通过行业联防联控机制累计排查出涉赌账户3.9万个、涉赌商户2700余个,拦截疑似涉赌资金53.54亿元。